为什么改变如此之难?(1)
摘要
本文从“改”与“变”的字义出发,拆解改变的两重维度:知之难与行之难。先聚焦“知”的困境,指出判断是非并无绝对标准,真正的困难在于分辨所知的真伪,并警惕成见与自我维护带来的认知失调。文章强调,改变不仅是对观点的修正,更是一场与旧自我认同的博弈,为后续探讨“行”的障碍埋下伏笔。
我们不妨先来探究一下,究竟什么是“改变”。
“改”,通常意味着对错误的修正。《论语》称颜回“不贰过”,又说“过则勿惮改”。所谓改,就是知其不正,而后正之。“变”则对应于“常”,意味着打破原有的常态,使事物从一种状态走向另一种状态。
因此,“改变”其实包含两个层面:一是认识上的改变,即辨明是非,知道什么是对的、什么是错的;二是行动上的改变,即正其不正,将新的认识真正落实于行动。前者是“知”,后者是“行”。所以,改变之难,本质上也可以拆成两个问题:知之难,与行之难。
我们先来看,“知”究竟难在哪里。
孟子说:“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。”这与儒家的性善论一脉相承。人天然具有恻隐、羞恶、辞让、是非之心,只是需要不断扩充,才能使其充分显现。
但同为儒家重要思想家的荀子,却提出了截然不同的性恶论。荀子认为,人若完全顺从天然的欲望,必然会产生争夺,因此需要通过礼义、师法和后天的努力来“化性起伪”。后来荀子的学生韩非、李斯又走向法家,将这种对人性的警惕更多地落实为制度、赏罚与法律。
孟子与荀子在人性论上的分歧不可谓不大,但如果落到人的修养和实践上,却又有一个有趣的共同点:无论善是人本有而需要扩充的,还是后天努力塑造出来的,人都不能停留在未经反省的自然状态,而必须不断地在自己身上下工夫。
于是问题来了:既然要为善去恶,那么究竟什么是善,什么是恶?如果连善恶、是非都不能辨明,改变又从何谈起?
我们当然希望存在一个明确的标准,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,什么是错的。但现实并没有这么简单。
法律可以划定行为的边界,告诉我们哪些事情不可为,但法律并不等同于全部的是非。法律本身也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修正,而且它更多规定的是一个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底线,却无法穷尽一个人应当如何生活、如何待人、如何成为一个更好的人。
那么,道德是否可以成为这个标准?
道德当然提供了比法律更广阔的是非尺度,但人的道德判断同样会受到时代、环境、教育、经历、立场乃至利益的影响。同一件事情,不同的人可能作出完全不同的判断;而更麻烦的是,我们往往并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判断已经受到了这些因素的影响。
所以,“知”的第一重困难,并不只是不知道,而是:我们如何知道自己所知道的,究竟是不是真知?
一个人最危险的状态,或许并非无知,而是把自己的成见当成真知,把习惯当成道理,把立场当成是非。
然而,即便有一天,我们真的发现了过去认识中的错误,改变也未必会因此发生。因为在“认识错误”和“承认错误”之间,还横亘着另一道阻碍——自我。
人天然倾向于维持自身认知和自我叙事的一致。我们希望过去的选择是合理的,希望自己相信的东西是正确的,也希望今天的自己能够解释昨天的自己。可一旦新的认识与旧有的认知发生冲突,我们面对的就不再只是一个简单的是非判断。
因为有些旧知存在得太久,早已不只是一个观点。
它可能已经与我们的经历、利益、选择乃至身份认同纠缠在一起。承认一个观点错了,有时也意味着承认自己过去坚持了很久的东西可能是错的;承认一个选择错了,也可能意味着重新审视由这个选择所塑造出来的自己。
于是,人很容易从“这件事情究竟对不对”,悄然转向“我如何证明自己一直是对的”。
心理学把这种新旧认知发生冲突所产生的不适称为“认知失调”。为了重新获得自洽,我们未必会修正旧有的自己,反而可能本能地拒绝新的事实,为过去寻找理由,甚至不断搜集能够证明自己的证据。
所以,旧知沉淀得越久,与我们的经历、利益和自我认同结合得越深,改变它的成本往往就越高。因为这时我们改变的不再只是一个观点,而是在修改“我是谁”这个故事。
到这里,我们似乎已经跨过了两道关隘:先辨认真知,再战胜那个试图维护旧我的自己。
可即便如此,改变仍然没有真正发生。
因为知道什么是对的,承认什么是对的,与真正做到它之间,依然隔着一道看似很近、实则极远的距离。
这便是改变的另一半——“行”。
王阳明说:
“知而不行,只是未知。”
那么,“行”之难,又究竟难在哪里?